梁鼎芬給我寫的“起居注”中,有一段“宣統五年正月十六日”的紀事:
上常笞太監,近以小過前後笞十七名,臣陳寶琛等諫,不從。
這就是說,到我十一周歲的時候,責打太監已成家常便飯,我的冷酷無情、慣發威風的性格已經形成,勸也勸不過來了。
我每逢發脾氣,不高興的時候,太監就要遭殃,如果我忽然高興,想開心取樂的時候,太監也可能要倒黴。我在童年,有許多稀奇古怪的嗜好,除了玩駱駝、喂螞蟻、養蚯蚓、看狗牛打架之外,更大的樂趣是惡作劇。早在我懂得利用敬事房打人之前,太監們已不少吃過我惡作劇的苦頭。有一次,大約是八九歲的時候,我對那些百依百順的太監們忽然異想天開,要試一試他們是否對於我這個“聖天子”真的聽話,我挑出一個太監,對他指著地上一塊髒東西說:“你給我吃下去!”他真的趴在地上吃下去了。
有一次,我玩救火用的唧筒,噴水取樂,這時走過來了一個年老的太監,我又起了惡作劇的念頭,把龍頭衝著他噴去,這老太監痛苦地蹲在那裏不敢跑開,竟給冷水激死過去,經過一陣搶救才活過來。
在人們的多方逢迎和百般依順的情形下,是很容易養成一個人的作威作福,從別人受罪上取樂的惡習的。我的環境和教育就是如此。雖然師傅們也諫勸我,給我講過仁恕之道,但是承認我的這種權威,給我這種權威教育的也正是他們。不管他們用了多少曆史上的英主聖君的故事來教育我,說來說去我還是個“與凡人殊”的皇帝。所以,他們的勸導並沒有多大效力。
在宮中唯一能阻止我惡作劇行為的,是我的乳母王焦氏。她就是我在西太後麵前哭喊著找的那個嬤嬤。她一個字不識,也不懂什麽“恕道”和曆史上的英主聖君故事,但當她在勸我的時候,我卻覺得出她的勸阻是從心裏頭發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