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韜洋洋數千言的上疏,隻換來世宗皇帝一句“知道了”。
皇帝究竟是什麽態度呢?是依然忌恨王守仁在“大禮議”事件中不表態,還是不曾想出妥善的安置之法呢?後者確實是許多領導者都會遇到的難題:一個明顯不和自己一條心的手下立有一件又一件奇功,若論功則必須將他升遷到權力核心,但倘若真的這麽做了,無論自己還是身邊的心腹,隻會覺得別扭。
無論如何,功勳總要獲得嘉獎,哪怕隻是小小地表示一下也好。嘉靖七年(1528年)九月初八,朝廷使者馮恩行至廣州,帶來了褒獎的聖旨和相應的賞賜:“賞銀五十兩,紵絲四表裏,布政司買辦羊酒送用。”(《獎勵賞賚謝恩疏》) (14)
時年五十五歲的王守仁早已不在意朝廷的態度。皇帝的冷漠也好,朝臣的猜忌也好,到底比不得正德年間的凶險。這時他掛心的,一是自己的病情在兩廣的陰濕氣候環境下日漸加劇,二是餘姚與紹興的書院是否仍在與道日昌,三是不知家裏正憲、正聰兩個孩子成長得可好。
當初王守仁離開紹興,家事委托給魏廷豹照應,書院則由兩大弟子錢德洪、王畿主持。所托得人,按說王守仁也不必太擔心什麽。但從這一年他寫給錢德洪、王畿的書信裏,顯然最憂慮的是正憲的成長:“正憲尤其懶惰,必須痛加針砭,但親人之間很難責善,隻好勞煩師友費心了。”(《與錢德洪、王汝中》) (15)
無論聖賢、豪傑,都會在家務事上一籌莫展。當初諸氏夫人無子,正憲過繼過來不是當義子的,他的身份理應是王守仁的合法繼承人,即宗法意義上的嫡長子。無論王守仁後來有沒有生子,正憲的合法地位都沒理由被撼動,這也算是對正憲生父的一個妥當交代。但王守仁的繼室(或妾室)偏偏又生了正聰,在禮法上說,繼室是正室的繼任(如果依《年譜》的記載,張氏屬於繼室的話),所以繼室生育的子嗣當然屬於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