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一切心法

弘治十三年(1500年),時年二十九歲的王守仁結束實習生涯,接受了人生中的第一個正式任命: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行政級別正六品。

所謂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刑部是中央六部之一,負責司法事務;雲南即雲南布政使司,大約相當於今天的雲南省;清吏司是六部的下屬機構,下設郎中(主管)一人、員外郎(副主管)一人、主事(最低一級的幹部)一至二人。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負責的是雲南地區的司法審核,並不是真的要去雲南就職。

弘治年間,這樣的工作內容其實也僅僅在理論上存在,因為孝宗皇帝覺得清吏司的官署太小,便隻要郎中一人做事,員外郎和主事往往隻在授職那天才在官署裏做一下樣子。幸好僅僅熬到第二年,王守仁便等來了出差獨立辦事的機會。

那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王守仁已是三十而立,受命到江淮一帶審核刑案,給很多冤假錯案做了平反。史料在這裏並不曾給出細節,但王守仁的這一次公幹很可能是費力不討好的,因為在官場的通則裏,平反就意味著讓初審官員難堪,意味著挑剔同僚的過失來博取個人的前程,這樣做很容易使自己成為官場公敵。至於那些蒙冤受屈的人,就隨他們自生自滅好了。

這當然不是王守仁的風格,他隻是就事論事、放手而為罷了。正義得到伸張總會使人歡欣鼓舞,於是在事畢之後,王守仁帶著極高的興致順道遊覽九華山,還寫下一篇汪洋縱恣的《九華山賦》。如此文辭瑰麗的文章,王守仁後來再沒有寫過:

循長江而南下,指青陽以幽討。啟鴻蒙之神秀,發九華之天巧。非效靈於坤軸,孰構奇於玄造!涉五溪而徑入,宿無相之窈窕。訪王生於邃穀,掏金沙之清潦。淩風雨乎半霄,登望江而遠眺。步千仞之蒼壁,俯龍池於深窅。吊謫仙之遺跡,躋化城之縹緲。欽缽盂之朝露,見蓮花之孤標。扣雲門而望天柱,列仙舞於晴昊。儼雙椒之辟門,真人駕陽雲而獨蹻。翠蓋平臨乎石照,綺霞掩映乎天姥。二神升於翠微,九子鄰於積稻。炎熇起於玉甑,爛石碑之文藻。回澄秋於枕月,建少微之星旐。覆甌承滴翠之餘瀝,展旗立雲外之旌纛。下安禪而步逍遙,覽雙泉於鬆杪。逾西洪而憩黃石,懸百丈之灝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