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一切心法

盛行於明代的廷杖製度實在是對士大夫階層莫大的侮辱。自洪武以至崇禎,杖聲不絕,而廷杖在形式上極盡侮辱之能事。明末古文大家魏禧記有薑埰受廷杖時的生動經過:皇帝必派遣宦官監視,一眾朝臣朱衣陪列,中使與錦衣衛各三十人分列左右,下列旗校百人,皆穿襞衣,執木棍。聖旨宣讀完畢之後,有人用麻布兜將薑埰兜住,自肩脊以下束緊,還要縛住雙足,四麵牽曳。受刑者露股受杖,頭臉貼地,塵土滿口。(《明遺臣薑公傳》)

鑒於明代廷杖之盛,讀書人要想做官,就必須對這樣的屈辱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且不論挨這樣一頓棍子所存在的致死致殘的風險,單是這種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所有同僚與“下等小人”所受的屈辱,就不是任何一個有正常自尊心的人所能承受的。哪怕是今天一個從未接受過任何儒家教育的普通應屆畢業生,在求職的時候如果得知某公司有這樣的懲罰製度,恐怕也會不加絲毫猶豫地轉身就走吧,何況那些飽讀聖賢書的古人。

有明一代是士大夫最無尊嚴的一代,除廷杖外,更有罪官女眷發配象奴之類的侮辱。其實早在明朝開國之初,明太祖常與侍臣討論對待大臣之禮,太史令劉基就有提議說:“古代公卿有罪,盤水加劍使之自裁而已,並不輕易折辱,所以存大臣之體。”侍讀學士詹同更取《大戴禮》及賈誼疏進呈,且發議論說:“古代刑不上大夫,為的是激勵士大夫的廉恥心。”太祖深以其言為然。(《明史·刑法三》)隻是劉基與詹同的意見以及士大夫階層裏相當數量的同類意見顯然並未得到真正的重視,當時的讀書人倘若還有一點君子操守、士人風範的話,似乎唯一保全自尊的出路就是隱遁山林。

然而利之所在,金石為開。愚夫愚婦為了改變命運,不惜讓孩子自宮以求加入宦官的行列,太多的讀書人一樣會為了改變命運而積極備考,以求加入那個體麵人本不該加入的官場。吳與弼和婁諒不願做的事情,總有人前赴後繼,於是明代官場出現了兩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