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通史簡編

第二節 明朝的政治

朱元璋苦心編訂各種製度,洪武二十八年,他把各種製度製成一部大典叫作《皇明祖訓條章》,頒布全國,嚴重訓諭:“後世誰敢創議變更祖訓,按奸臣治罪。”可是他剛身死,奪嫡的慘禍就發生了。後世繼續破壞祖訓,隻保存些不妨害作弊的規條。

朱允炆舊臣齊泰等數十人不肯降服。朱棣怒,滅方孝孺十族(朋友學生算一族),凡殺八百七十三人,油煎鐵鉉,活剝景清皮裝草。其餘如陳迪、齊泰、黃子澄等淩遲處死。朱棣指朱允炆忠臣為奸黨,本人和同族男子一律慘殺,如鄒瑾名下殺四百四十人,練子寧名下殺一百五十人,共滅族數十,殺人數萬。妻女發浣(洗)衣局、教坊司(官妓),親友發配到邊地充軍。罪人轉相攀連,稱為瓜蔓抄,無數人因此破家。至朱翊鈞時已一百七八十年,建文奸黨案才逐漸停止。

朱元璋屠殺功臣,罰功臣家婦女充樂戶(官妓),當時儒臣解縉諫稱這是壞人倫非人道的暴行,元璋認為迂話,不聽。現在暴行加到自己留給孫兒的忠臣身上了。據南京法司偶存的記錄,有下列幾條:

永樂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教坊司題(奏),卓敬女楊奴、牛景先妻劉氏合無(應否)照依謝升妻韓氏例,送淇國公(邱福,做中軍都督府左都督)處轉營奸宿。

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姊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一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等)到長大,便是個**賤材兒。

又奏,當初黃子澄妻生一個小廝,如今十歲也。奉欽依:都由他。

鐵鉉妻楊氏年三十五,茅大芳妻張氏年五十六,並送教坊司,張氏病故,教坊司於奉天門奏。奉聖旨,吩咐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