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把標準放寬一些,那麽就會發現,無論是晉文公請隧還是仲叔於奚請曲縣、繁纓,雖屬非禮,畢竟都還在賞功的範疇。而在徹底的禮崩樂壞的局勢下,就連賞功也會讓位給賞忠,這在貴族君子看來豈止是匪夷所思,簡直應該為之痛心疾首。
劉邦起兵反秦,同鄉周緤追隨左右,無論形勢好壞,始終對劉邦不離不棄。高祖十年,陳豨反叛,劉邦有意親征,周緤邊哭邊諫:“當初秦始皇攻破天下,從未親征,而您如今屢屢親征,難道是因為手下無人可遣嗎?”劉邦認為周緤“愛我”,因此賜予他兩項政治特權:一是入殿門不趨,二是殺人不必償命。(《史記·傅靳蒯成列傳》)
所謂入殿門不趨,“趨”是一種快步疾走的特殊步態,以示對君長的尊敬,是為人子、為人臣的必要禮數;如果人臣入殿門可以不趨,以平常的步態行走,這是一種絕大的殊榮。至於殺人而不必償命,這更是一種顯見的特權,如果周緤殺了人,既不必賄賂法官,也不必依靠官官相護,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麵對死者家屬,法律已經明明白白地賦予了他殺人的特權。
誠然,自禮崩樂壞之後,特權的道德色彩便逐漸淡化了。所謂家天下,其實質就是黑社會在做到極致之後搖身變為合法政府,但政治架構仍然是黑社會式的,其要點無非有三:招小弟(納賢選能),搶地盤(攻城略地),收保護費(賦稅勞役)。所謂王朝更迭,正朔嬗變,其實質無非是一個野心家對其他野心家的勝出。而在黑社會的模式裏,忠誠度絕對要比功勞重要,至於國家與百姓,其實質隻是帝王或以帝王為核心的一個小集團的私產而已。
黃宗羲對這個問題有一番極著名的議論,大意是說,君王打天下就是為自家博產業,在掙到這份產業之後,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樂,且視之為理所當然,原因無他,隻因為自己所享受的無非都是產業的花息而已。(《原君》)帝王對這個道理並不是一概諱莫如深的,譬如漢文帝朝,薄昭承旨寫給淮南王劉長的諫書裏就有這樣的話:“夫大王以千裏為宅居,以萬民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漢書·淮南衡山濟北王傳》)講得如此光明正大,一點也沒有遮遮掩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