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蔭製度是一種相當典型的特權製度,保證了一人在立功或做官之後可以將政治收益傳之子孫。這看上去頗有幾分封建製下的世官世祿的影子,但畢竟社會格局大變,由恩蔭所獲得的世官世祿並不能使一個家族與一片土地像封建時代那樣緊密地聯係起來。這也就意味著,對於郡縣時代的普通百姓而言,很難由恩蔭製中享受到如封建時代的百姓由世官世祿製中所享受到的那種好處。
“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祁奚當初如此強調給能者的子孫後代以政治特權對於良好社會風氣的樹立有著何等的重要性。倘若獲得如此特權的人並非能者,對社會風氣究竟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也就可想而知了。隻是帝王出於維護統治的考慮,難免會這樣做。對子孫之愛畢竟是最為根深蒂固的人之常情,多少人甘願拋頭顱、灑熱血,為的無非是博取功名以封妻蔭子。如果子孫得不到足夠的好處,確實很能夠打擊人的積極性。以這個角度來看,恩蔭無論公平與否,至少是很有功利意義的。
而且古人缺乏今人這樣的個體意識,家族意識則大大重於今日,所以往往在考量問題的時候將家族作為一個個體。可資參照的是漢明帝永平九年廣陵王劉荊的案例。當時劉荊召來看相術士,問說:“我的相貌酷似先帝。先帝三十歲得天下,我如今也三十歲了,不知道可以起兵爭奪天下了嗎?”沒想到術士將這番話上報了官府,劉荊大為惶恐,主動將自己囚禁在監獄裏。漢明帝是劉荊的哥哥,很是顧念手足之情,對這件事並不嚴查,隻是詔令剝奪了劉荊在封國的管理權而已。無奈劉荊誌向依舊,又找來巫師祭祀、祝詛。漢明帝聞訊,詔長水校尉樊鰷等人聯合審理此案。樊鰷等人在審清案情之後,上奏漢明帝,要求誅殺劉荊。明帝大怒:“你們難道以為劉荊隻是我的一個弟弟,所以才敢殺他不成?如果換作我的兒子,你們還敢殺嗎?!”樊鰷等人的回答是我們這裏要關注的要點:“天下是高皇帝(劉邦)的天下,並非陛下的天下。《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必誅。(案:這是《公羊傳》所提出的一條極重要的春秋大義,意即無論對父親也好,對國君也好,動一點點反叛的念頭都是該殺的。)臣等因為劉荊是陛下的同母弟弟,陛下聖心定有惻隱之情,這才加以請示,如果換作陛下之子,臣等就不向陛下請示,直接將他誅殺了事。”這番話實在義理分明,漢明帝歎息稱善。(《通鑒》卷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