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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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疾的道德兩難是否有解,這是一件令後人大傷腦筋的事情。

宋代學者程公說引藺敏修語,認為棄疾在不違背道義規範的前提下還是有活路可尋的:在楚康王剛剛找他商議的時候,他應該告訴父親,讓父親辭官退位,疏遠手下的小人;而且楚康王不該算是棄疾的殺父仇人,因為康王殺子南並非出於私怨,而是在執行國法,若棄疾就這麽死了,非但對父親毫無益處,還加重了國君的過錯,這不是君子該做的事。(《春秋分記》卷七十五)

這個意見到底單純了些。棄疾如果真去勸說父親,子南最有可能的動作恐怕不是辭官,而是反叛,這也正是棄疾答楚康王時所謂的“泄露君王的命令隻會加重罪責”的含義。再者,就算子南完全是死於國法,棄疾難道就該坐視不理嗎?這便回到了前邊親情與國法孰輕孰重的那個問題。

元人程端學《春秋三傳辨疑》專門辯駁“三傳”當中的可疑之處,認為棄疾的事情不大可信,理由如下:如果子南無罪,棄疾應該向父親通風報信讓他逃走;如果子南有罪伏誅,則棄疾不該把君主當作殺父仇人。舜殺了治水不利的鯀,而鯀的兒子禹仍然可以臣事於舜,繼續治水。所以《左傳》這段記載既不合人情,也不合事理。(《春秋三傳辨疑》卷十六)

明代夏良勝專文論“父子之變”,以石碏和棄疾煞尾,說石碏殺子和棄疾殺父都屬於父子之道中的“變之變者”。夏良勝考之《春秋》《左傳》,認為子南並無必死之罪,棄疾在父親麵前應該早做勸諫,在國君麵前應該號泣哀訴,何至於隱默不言等著慘劇發生呢?(《中庸衍義》卷六)

夏良勝的意見雖然仍免不了太多理想主義的成分,但總算指出了棄疾在道義上當做而未做的事情:在國君麵前總該號泣哀訴地爭取一下,以盡人子之心。隻是,若這號泣哀訴不管用,又該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