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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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還可以找到另外一個切入點。

在宋宣公的案例裏,《左傳》與《公羊傳》的道德邏輯還有第二個共同點,就是功利主義。《公羊傳》所謂的正道是指嫡長子繼承製,維護了這個正道也就是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左傳》所謂的道義,關注點在於宋宣公的善有善報——播種的是道義,收獲的是利益。說的都是義,為的都是利。

所謂義,正如《周易·乾·文言》點明的那般:“義者,利之和也。”義是手段,利是目的。《左傳·成公十六年》,楚國智者申叔時論述作戰的六大手段,義便是其中之一,“義以建利”,終歸是為了獲勝而服務的。這就意味著,利益才是判斷道德與否的終極尺度,而所謂道義,隻不過是一種集體的自私。

仍以宋宣公的案例而論,在《左傳》的立場上,父子天倫重於兄弟之情,而宋宣公不立子而立弟,這分明是一種偉大的犧牲;若從《公羊傳》的版本來看,宋宣公愛弟弟甚於愛兒子,那麽他不傳子而傳弟非但算不得自我犧牲,稱之為溺於私情亦不為過,這怎可能具有《左傳》所謂的道德價值呢?

利益不是客觀事實,而是主觀評判,亦即利益歸根結底是一種心理感受。譬如一個人撿到一隻錢包,繼而在交還失主和據為己有這兩種選擇之間做出理性權衡,並判斷出後者的經濟收益小於道德負罪感所帶來的心理壓力,也就是說,若將錢包據為己有的話,會給自己帶來長期的心理陰影,而錢包裏的錢不足以彌補該心理陰影給自己帶來的不愉快感。換言之,為了獲得這些金錢而承受長期心理壓力並不值得,所以理性的選擇無疑是將錢包交還失主。顯然,將錢包交還失主的行為對他而言是“有利”的,那麽問題是,他這樣做究竟有沒有道德價值呢?

我們之所以覺得他是道德的,隻是因為在我們自己的心裏,金錢的分量比心理壓力的分量要重,於是以己度人,認為這位高尚人士做出了可敬的自我犧牲,這正與《左傳》在評價宋宣公時所基於的心理模式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