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楚昭王最後有沒有成功逃脫呢?《國語》交代的結果是,在鬥辛的保護下,楚昭王成功地逃走了。後來戰事平息,楚昭王回到國都論功行賞,鬥辛和鬥懷的名字竟然都出現在受賞名單上。令尹子西勸諫說:“您有兩個臣子,一個當賞,另一個當殺,現在您卻同等地對待他們,群臣豈非不知所從?”楚昭王答道:“你說的是鬥辛和鬥懷吧,我知道的。但他們這兩兄弟,一個是以禮事君,另一個是以禮事父,我同等地對待他們難道不可以嗎?”
楚昭王堪稱一代賢君,《國語》記載這段故事看來就是有意以他為萬世表率的,至少是讚同他的這番道理的。而《左傳》對這件事的記載略有不同,其結局是,鬥辛終於說服了弟弟,兄弟兩人一起保護著楚昭王逃到隨國。後來楚昭王賞賜功臣,令尹子西認為不該賞賜鬥懷,楚昭王說:“大德消除小怨,這才是道義。”也就是說,昭王認為鬥懷雖然動過弑君的念頭,但終於沒有付諸行動,反而和鬥辛一起保護了自己,所以是應該受獎的。(《左傳·定公五年》)
和《國語》一樣的是,《左傳》也把楚昭王塑造為一代賢君,認同他的這番意見。但和《國語》不同的是,《左傳》裏的楚昭王並不把鬥懷的為父報仇之心當作“禮”來表彰,反而當作了“怨”,隻是由於鬥懷功大於過才對他不予計較罷了。前人論述《左傳》和《國語》的關係,以為兩者同源,與《春秋》相關的內容輯為《左傳》,高論善言則另外輯為《國語》;然而從思想觀念上入手來做分析的話,就有可能得出相反的結論,《左傳》與《國語》對鬥懷謀弑楚昭王一事的不同見地便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例子。
那麽,鬥懷的複仇之義究竟是對是錯呢?
這個問題放到秦漢以後便不再是問題,公羊學闡釋春秋大義有所謂“君親無將,將而誅焉”(《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對國君不要說有實際的謀逆行為,就算隻閃過一個念頭,也是死罪。但是,若我們返回春秋時代,或者站在今天的角度來看鬥懷,道德裁定恐怕就是另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