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來看看晉文公的表現。晉文公對於衛國,既有國家利益的糾葛,又摻雜著一些私人恩怨。當初晉文公在歸國即位之前,幾十年間流亡各國,在衛國和曹國都受到過無禮對待,而在晉文公即位之後、準備爭霸中原的時候,曹國剛剛依附了楚國,衛國則與楚國結為姻親,衛成公本人更是一名堅定的親楚分子。那麽,即便放下私怨不提,打敗衛國,除掉衛成公,對晉國的國事當然不無裨益。
春秋畢竟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時代,晉文公也不是一個很能尊重傳統禮製的人。就在踐土之盟同年稍後,《春秋》記載“天王狩於河陽”,這是一則著名的曲筆,實情是晉文公在溫地會盟諸侯,延請周襄王與會。孔子認為這是以臣召君,不足為訓,所以《春秋》才做了隱晦的處理。(《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史記·孔子世家》)晉文公還幫助過周襄王返國平亂,事成之後因功求賞,奢求天子規格的喪葬禮儀,終於被周襄王委婉地拒絕了。(《國語·周語中》)除了這些“僭禮”的問題,在毒殺衛成公一事上,晉文公則顯得不夠磊落,頗有些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的作風。就連使晉國揚威定鼎的城濮之戰,在今人眼裏也不屬於正義戰爭,而隻是一場爭霸之戰而已。
至此我們看到的晉文公是一個很有些道德瑕疵的人,他對元咺訴衛成公一案的主審也不曾站在一個超然的立場上,而是恰恰與元咺的利益相同,與衛成公的利益相左。從下毒一事來看,晉文公處心積慮想要除掉衛成公,元咺的訴訟隻不過給他提供了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
但是,一旦我們將時代變遷的背景考慮進去,晉文公這一切所作所為竟然都可以獲得足夠的道德依據。春秋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時代,周天子雖然是名義上的天下共主,但各大諸侯已經可以說是事實上的主權國家了,而這些主權國家對國家利益的意識也逐漸清晰起來。(1)於是,當我們以“國家利益高於一切”這一準則衡量晉文公的作為時,會發現他簡直就是這一正義觀念的表率人物。上述所有作為,無論是僭禮、爭霸、斷獄、毒殺,無一例外地符合晉國利益,無一例外地體現著使晉國利益最大化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