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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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彪的這番議論實有先例可循。漢成帝時,頻陽縣夾在數郡之間,多有盜賊,縣令薛恭以孝行聞名,但治民經驗淺,難以勝任。粟邑是個山中小縣,民風樸實,縣令尹賞出身於郡府吏員。上級長官薛宣安排兩位縣令調換轄區,僅僅數月之後,兩縣治績都很好。薛宣以孔子論孟公綽之語寄之,說君子晉身之道不盡相同,有人以德行顯達,有人以事功升遷。(《漢書·薛宣傳》)薛宣的做法更為通達,使德有德的位置,才有才的位置,各展所長;韋彪卻更顯得崇德而抑才,以醇儒的標準來看,韋彪的意見才意味著真正的君子之治或賢人政治。

如果我們將社會穩定視為第一考慮的話,就很容易理解那些古人——尤其是具有儒家傾向的古人——對於才幹的忌憚心理。一般而言,有才的人聰慧甚至狡黠,做事愛走捷徑,心思活絡,不安分,愛生事,對才華的不能盡展總會心生怨懟,這樣的人非常不易安置,稍不小心就會變成擾亂性的因素。至於有德之人,無論有才無才都不會危害社會,都會給社會帶來正麵的道德影響,而施加正麵的道德影響恰恰就是為政的根本大計。道德厚則風俗淳,風俗淳則社會穩,理想的政治其實就是這麽一個簡單的邏輯。

何謂風俗,《漢書·地理誌》有釋義說:

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係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舍,動靜亡常,隨君上之情欲,故謂之俗。孔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言聖王在上,統理人倫,必移其木,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後王教成也。

這個解釋在今天看來很有反人民的傾向,認為庶民百姓的好惡取舍沒有一定之規,隻會不自覺地向上流社會跟風。但也恰恰因為風俗的這一性質,英明的統治者才可以自上而下很方便地移風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