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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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劭撰《風俗通義》,開篇直言:“為政之要,辨風正俗,最其上也。”樓鑰《論風俗紀綱》也有名言說:“國家元氣,全在風俗;風俗之本,實係綱紀。”這是儒家的主流觀點,而良善風俗難建而易毀,毀壞力量毋庸置疑地來自卑鄙小人。

儒者普遍相信:無德無能的小人對社會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危害,真正應該加以提防的是那些才能出眾的小人。一個很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唐穆宗長慶元年,宿州刺史李直臣在因貪贓罪當處死刑時賄賂宦官為自己說情,時任禦史中丞的牛僧孺頂住壓力,不予改判。唐穆宗當麵對牛僧孺說:“李直臣雖有過失,但在經濟管理方麵是難得的人才,朕打算寬恕他的罪行,派他到邊疆任職。”牛僧孺答道:“凡是沒有才能的官員,隻不過屍位素餐,取悅上級而已,沒有多大的危害。帝王立法,正是為了束縛有才幹的奸人。安祿山和朱泚難道不是人才嗎,所以一朝叛亂而天下動**。況且李直臣小才而已,怎能因他而不顧法令呢?”(《舊唐書·牛僧孺傳》)

後人於才德之辨,基本沿襲牛僧孺的意見。《通鑒》記述三家分晉的曆史,司馬光有一段充滿道德色彩的議論也很值得參考,其大意有五:

(1)智伯之所以敗亡,是才勝過德的緣故。

(2)世俗往往對才與德不加分辨,一概謂之為賢,正是這樣的認識釀成了許多禍患。

(3)才與德的關係,應當以德為統率,德為才的應用指引方向並加以約束。

(4)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凡用人之道,如果得不到聖人和君子,那麽與其用小人,不如用愚人。因為愚人就算想作惡,畢竟缺乏作惡的能力,小人卻有十足的能力為非作歹。

(5)從人情上講,人們畏懼有德的人而喜愛有才的人,所以會疏遠前者而親近後者。(《通鑒》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