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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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可以假設另外一種情況:唐太宗如果治國無方,成為一個著名的昏君,人們又該如何評價他的“私德”呢?——可想而知的是,他的“私德”問題將不會再被劃入一個單獨的“私德”範疇而另做評價了。或者,假如唐太宗剛剛登基便不幸早逝,沒機會展示政治才華,那麽玄武門之變亦將不會再被看作“私德”而被人寬恕了。

這樣看來,謀殺兄弟並屠殺兄弟滿門,霸占弟媳,威逼生父,這些行為本身並沒有固定的道德權重,道德就其本質來說也隻是一種逐利的工具,唐太宗因為其統治對我們有利,他的不義的行為要麽可以被劃入一個單獨的私德範疇,要麽幹脆可以被忽略不計。

在一定程度上,這是一個在心理學上被稱為“認知一致性”的問題:唐太宗因其給我們帶來巨大利益(無論是唐代臣民的物質收益還是後人的民族自豪感)而贏得了我們的喜愛,而其敗德行為也會引起我們的不快,於是我們便產生了消除這種心理衝突的動機——衝突感會以何種方被消除是可以預測的,這就是心理學家海德提出的“最小努力原則”,即人們傾向於以改變最少情感關係的方式來達到心理平衡,而私德理論正是這樣的一種“最小努力”,我們隻消在心理上稍做調整便可以很輕易地接受這位私德有虧的聖明天子。

當然,心理學的平衡理論隻能解釋人們對唐太宗為什麽會形成現在這樣的態度,但無法解決其中的正義性的問題。“一分為二地看問題”雖然是個討巧的辦法,但無法解決切身的困惑,譬如,假若我們自己就是初唐子民,在玄武門之變以後,我們該怎麽做才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