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襄公二十一年》中,晉國權臣內鬥,範宣子把欒盈逐出國土,又在國內捕殺欒盈餘黨。叔向與欒盈同族,故而也在被囚之列。叔向是晉國著名的賢者,當時晉平公的寵臣樂王鮒表示可以為他向國君求情,但叔向毫不理會,認為隻有祁大夫(祁奚)能救自己。叔向的理由是,樂王鮒隻會順應君王的意圖,不可能為了營救自己而甘冒忤逆國君的風險,祁奚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君子,外舉不棄仇,內舉不避親,肯定不會看著自己蒙冤而不聞不問。
事情果然如叔向所料。後來晉平公向樂王鮒問及叔向的罪過,樂王鮒說叔向這個人不會背棄親人,所以很可能參與了欒盈一黨的謀反。祁奚這時候已經致仕在家,聽說這個消息之後,立刻乘坐驛站的傳車到國都來見執政官範宣子,極力為叔向辯護。
祁奚講出的理由是,叔向是國家的棟梁、社稷的基石,故而“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也就是說,對這樣的人,就算他的十世子孫犯了罪,也應該寬免之,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激勵賢能之士為國家多做貢獻。
範宣子接受了祁奚的理由,和他一起入朝請晉平公赦免叔向。
遇赦之後,叔向徑去朝見晉平公,卻不去拜謝祁奚;祁奚也沒有等著會見叔向,而是直接回家去了。大難不死的叔向後來順風順水,成為晉國政治舞台上最耀眼的賢臣,但祁奚的“十世宥之”之語並不曾在他身上應驗——在《左傳》的記載裏,叔向最後的活動記錄是在魯昭公十五年,而僅在十餘年之後,即魯昭公二十八年,叔向的兒子因為參與祁盈之亂,致使全族夷滅。
當然,這並不能說明祁奚當初的意見不對,事實上,祁奚為叔向辯護的理由在春秋時代是很有代表性的,這首先與宗法血緣觀念一脈相承。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重視孝道的大背景下,無後被認為是最大的不孝,因為一旦絕嗣,家火便從此斷絕,曆代祖先從此便絕了祭祀——通俗地講,這就意味著曆代祖先在靈界因為得不到供養而挨餓了,而挨餓的祖先不僅缺乏能力亦缺乏意願來庇佑尚在人世的子孫後代。(1)於是,在這樣一種時代觀念裏,一個人積功積德以蔭及子孫的衝動會比唯物主義背景下的同樣的行為衝動要強烈許多,子孫的福祉在個人利害的權衡中自然也占有更大的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