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據上述考慮來為同罪同罰找一個理想範例的話,那麽葆申的事跡差相近之。
葆申是楚文王的太保,很可能在楚文王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就一直做他的教師。楚文王即位之後,正如任何一個缺乏自製力的人所必然表現出來的那樣,盡情享受權力和財富所帶來的快樂。他得到茹黃之狗(一種國寶級獵犬)和宛路之矰(一種國寶級的弓箭),田獵於雲夢,一連三個月都不回朝廷。後來他又得到了丹陽美女,從此盡興**樂,整整一年的時間裏都不曾上朝聽政。
於是,強烈的責任感驅使葆申犯顏直諫:“先王占卜選擇我來做您的老師,所以我理應盡到我的職責。您耽於田獵與女色,致使朝政荒廢,這樣的罪行應當受到鞭笞的處罰。”
楚文王說:“我知道自己有錯,應該接受懲罰,但我一降生便位列諸侯,所以請您換一種懲罰方式,不要鞭打我吧!”
葆申毫不妥協:“臣不敢廢棄先王的法令,寧願獲罪於您,也不願獲罪於先王。”
楚文王無可奈何:“那就打吧!”
葆申便拉來席子,讓楚文王趴在上麵,然後跪下來將捆成一束的細荊條放在他的背上,如是者兩次,然後說道:“您可以起來了。”
楚文王顯然頗感意外,也並不十分領情:“您既然已經使我有了領受鞭刑的名聲,索性就真的打我一頓好了!”
葆申說道:“臣聽說,對君子行刑是要讓他感到羞愧,對小人行刑是要讓他感到疼痛。倘若君子在受刑之後雖然感到羞愧卻並不改正之前的錯誤,難道皮肉之苦反而能使他悔改嗎?”
葆申履行了自己的職責,隨即離開王宮,自我放逐,請楚文王治自己死罪。楚文王說:“錯都在我,您什麽都沒有做錯。”於是楚文王召回葆申,殺掉茹黃之狗,折斷宛路之矰,打發掉丹陽美女,此後勵精圖治,兼並了三十九個國家。(《呂氏春秋·直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