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顏之推回憶一位士大夫對自己講過的話:“我有一個兒子,已經十七歲了,很懂一點文書寫作方麵的事。我教他鮮卑語和彈琵琶,他也快要學成了。以這些特長去為王公大人們效勞,沒有不受到寵愛的。”這番話的背景是,北齊顯貴多為鮮卑人,鮮卑人多愛琵琶,所以會講鮮卑語、會彈琵琶確實是取悅鮮卑貴族的上佳門徑。顏之推以這件事教育子孫:“我當時低頭聽他講,未作回答。這個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是令人驚愕啊!靠這種方式即便可以官至宰相,我也不願意你們去做。”(《顏氏家訓·教子》)
以今天的標準來看,讓孩子學一門外語、學一項藝術特長,以期在就業和婚姻市場上多幾分籌碼,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孩子學出成果,家長也有十足的理由在親朋好友間誇耀。在北齊而言,會講鮮卑語,會彈琵琶,這是最能在就業市場上為自己加分的技能,但君子之所以覺得羞恥,是因為這實在太窮形盡相了些。
孔子早有教誨:“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論語·憲問》)為學的目的在於提升自己,而不是取悅他人。根據就業形勢來調整報考專業的方向,在今天的學生而言隻是最基本的一點精明,是熱門行業決定了熱門專業。如果孔子可以看到這番景象,一定會說:“這就是小人所應有的樣子啊,君子以為恥。”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無論社會風向怎樣轉變,小人是牆頭草,君子則是堅挺的柱石。無論後果或富貴或貧賤,君子都不會因此改變一以貫之的操守。換言之,君子行法以俟命,僅為原則而生活,至於結果是好是壞,完全聽天由命,毫不計較。
如果學鮮卑語和彈琵琶皆屬有辱斯文的話,那麽甘冒廷杖風險入朝為官以及立身於一個不時展現廷杖之威的朝廷,被迫成為廷杖的旁觀者,這又該是怎樣程度的一種羞辱呢?設若顏之推生活於明代,應該不會準許子弟科舉求仕的吧?兩漢那些貴族傳統尚存的君子,應該也會恥於躋身這樣的朝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