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儒家學說裏解決興獻王的稱謂問題確實不太容易,甚至可謂棘手。難題有二:
(1)嘉靖帝朱厚熜以藩王身份繼承皇位,政治上是繼誰的統,血緣上是繼誰的嗣,繼統與繼嗣是合二為一的還是可以分別兩說?
(2)興獻王已無其他子嗣,如果把朱厚熜算作皇室的血緣直係,興獻王豈不是就此斷子絕孫?這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時代,朱厚熜就算貴為皇帝,也要擔一個不孝的罪名,而“不孝”不但是最大的倫理罪名,在政治上更屬於“大亂之道”……(1)
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借助儒家的一門技術性很強的專門學問:禮學。
於是,在楊廷和的指點之下,禮部尚書毛澄集合一眾禮官引經據典,讓嘉靖帝改稱正德帝之父(弘治帝)為父,稱自己的親生父母為叔父母。這不單是楊廷和與毛澄兩個人的意見,也是廣大朝臣們的一致意見。
儒家禮學的技術壁壘足以令年僅十五歲的嘉靖帝望而卻步,但他說理雖然說不過那些禮學專家,卻發自內心地不滿意這種安排。假若嘉靖帝時值壯年,老謀深算,想來不會為這件事在即位伊始就和所有朝臣翻臉,但一個十五歲少年的單純心智就是無法接受親生父母在一夜之間變成了叔父、叔母。
出於少年人的天真和固執,嘉靖帝駁回原案,要求群臣另議。但事關最高意識形態,事關國本,大臣們維持原案,絕不妥協。事情就僵在了這裏。
如果遵循朝臣們的意見,不要說以嘉靖帝天子之尊,就算庶民百姓也會覺得委屈。朝臣們當然也理解這種委屈,隻不過他們認為這種委屈是必須忍受的,因為這是公義與私情的衝突,私情當然要服從公義。
早在宋英宗濮議事件中,司馬光就定過這個調子,所謂“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宋史·司馬光傳》),也就是說,根據儒家禮學的規定,旁支入繼大統,繼誰的位,就算是誰的兒子。親生父子的血緣關係雖屬天倫之情,但這時候也隻能置之不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