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人能夠快樂,除非他們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觀,大致能獲得與他們在社會上有關係的人的讚同,尤其是和他們共同生活的人的讚同。近代社會有一種特色,即是它們分成許多道德觀和信仰各個不同的派別。這種情形肇始於宗教改革,或者應該說源自文藝複興,從那時以後,事態就愈趨愈分明。先是有舊教徒和新教徒之分,他們不但在神學上,抑且在不少比較實際的問題上歧異。再有貴族和中產階級之別,前者可以允許的各種行為,後者是絕對不能通融的。又有自由神學派和自由思想者,不承認奉行宗教規則的義務。我們今日,在整個歐洲大陸上,社會主義者和非社會主義者之間又有極大的分野,不獨限於政治,抑且涉及生活的各部門。在用英語的國土內,派別多至不可勝計。藝術被有些集團所崇拜,被另一些集團認為魔道,無論如何現代藝術總被認為邪惡。在某些集團中,盡忠於帝國是最高的德性,在別的集團中卻是一樁罪行,又有些集團認為是蠢事的一種。狃於習俗的人把**看作罪大惡極,但極多人認為即使不足恭維至少也是可以原諒的。離婚在舊教徒中間是絕對禁止的,但多數非舊教徒以為那是婚姻製度必需的救濟。
由於這些不同的看法,一個有某些嗜好與信念的人,處於一個集團中時可能覺得自己是一個放逐者,而在另一集團中被認為極其普通的人。多數的不快樂,尤其在青年中間,都是這樣發生的。一個青年男子或女子,道聽途說地摭拾了一些觀念,但發覺這些觀念在他或她所處的特殊環境中是被詛咒的,青年人很容易把他們所熟識的唯一的環境認作全社會的代表。他們難得相信,他們為了怕被認為邪惡而不敢承認的觀點,在另一個集團或另一個地方竟是家常便飯。許多不必要的苦難,就是這樣地由於對世界的孤陋寡聞而挨受的,這種受苦有時隻限於青年時期,但終生忍受的也不在少。這種孤獨,不但是痛苦之源,還要浪費許多精力去對敵意的環境維持精神上的獨立,並且一百次有九十九次令人畏怯,不敢貫徹他們的思想以達到合理的結論。勃朗德姊妹(1)在印行作品之前從未遇到意氣相投的人。這一點對於英雄式的、氣魄雄厚的愛彌麗·勃朗德(2)固然不生影響,但對夏洛蒂·勃朗德當然頗有關係了,她雖有才氣,大部分的觀點仍不脫管家婦氣派。同時代的詩人勃萊克,像愛彌麗一樣,也過著精神極度孤獨的生活,但也像她一樣,有充分的強力足以消除孤獨的壞影響,因為他永遠相信自己是對的,批評他的人是錯的。他對公眾輿論的態度,讀下麵幾行就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