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博弈往事

基金會到底是個啥東西

我看到很多人經常轉發一些文章到朋友圈,才發現大家對慈善、基金會等東西有很多的誤解。要是在美國的話,人們聽說某個富翁把錢都捐給基金會了,他們的第一反應是沒反應,到底是捐了還是財產轉移了得等等看。其實這些東西從來也不是什麽秘密,而是一些明擺著的東西,隻是我們大部分人並不了解。

當然了,首先不得不承認,非政府的基金會在20世紀的社會進步方麵起到了重大作用,比如在動物保護、婦女權益方麵。但是大部分組織或者機構跟菜刀一樣,是中立的,而且菜刀本身不在乎自己要砍什麽,關鍵在於握著它的人。正邪是一個硬幣的兩個麵,我們今天重點說下大家平時不了解的那麵。

基金會起源於奧斯曼人。當時奧斯曼有個習慣,騎士們都是國王的奴隸,騎士們可以把官做得很大,甚至做到帝國宰相,但是將來死後財產要充公。這很坑人,但是有個補救的辦法,就是死前搞個獨立機構,把錢放進去,讓兒子打理,聲明要修橋補路什麽的。就這樣,富翁的錢捐出來了,雖然不歸兒子,但是歸兒子打理,兒子可以給自己發工資。

這個方案很快就被西方人學去了,主要是美國,美國倒是沒有死後充公的習慣,但是遺產稅高得離譜,有時候接近一半資產都得當稅給納掉。所以西方富人很快就發現可以把資產放到一個基金會裏,說是要去做慈善,這就叫“以捐代稅”,然後富人死前委托專人打理。這個錢已經不屬於富人家了,但是他們家一直管著,當然了也可以委托別人管著,雖然不是他們家的,但是歸他們家控製。

在“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一法律前提下,很快進化出一堆玩法來,比如這個基金會可以給富人家的後代發工資,也就是他兒子可以從這個基金會裏領生活費。孫子也可以領,而且還可以做複雜的操作,比如從一開始就定好規則,讓優秀的娃多拿錢,不讓紈絝子弟碰這些錢,或者單純養著紈絝子弟,餓不死就行。反正不搞平均主義,在家族內部搞優勝劣汰,有效防止富不過三代。後代賺了錢,也可以添加到基金會裏,這樣可以確保基金不會日漸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