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說:“那太痛苦了。”愛上她的男子反駁道:“但如果你不投入,就永遠體會不到情侶關係中的親密和安全感。” 她說:“我做不到,我之前已經受過太多傷害了。”她不是被其他男人所傷,而是被她的母親所傷,那個看不起她又一直表現得很明顯,有時甚至還打她的母親。
當她長大成人,想去看望父親時,要先問母親在不在家,隻有母親不在家的時候,她才敢去。她一輩子都沒有和母親和好。那個男人說:“但隻有接受親密才能有親密的關係啊。”兩人約會了一段時間,但好景不長。她就是做不到敞開自己,無條件地相信對方。
不過,傷害這個女子、讓她失望的就隻有她母親嗎?這值得一問。畢竟,軟弱的父親也從未保護過女兒,幫助女兒抵擋母親的攻擊。在這種困難的境況中,從自己對其還有一點兒信任的人那裏也得不到任何支持,這對已然受傷的自尊又是一重打擊。
得克薩斯州登頓大學的謝利·裏格斯說:“童年一直遭受情感暴力的人,日後經常顯示出模糊的依附行為。這類人很羞怯,說話模棱兩可,避免與人接近。他們一方麵渴望親密關係,一方麵又害怕別人靠得太近。”
所以他們的伴侶關係通常不穩定,分手率也更高。受過這種傷害的人在伴侶身邊永遠不會真正感到安心,他們很少完全信任別人,從不完全放開,而總是留有一些疑慮。這樣的話,信任要從何而來呢?最親近的人、最愛的人都曾讓他們大失所望這種經曆的影響淡化得很緩慢,有時永遠都不會消失,於是他們也就不可能有相互信任的伴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