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明清後期,貴人的吃法從求珍奇、精細趨向保守與規矩。論到吃法,翻新花樣的反而是士紳、官僚和富商,他們講排場,敢冒險。
說到富商,大概最能詳細體現明朝富商縱欲吃法的作品,就是《金瓶梅》了吧。
《金瓶梅》取西門慶與潘金蓮的故事,看似是《水滸傳》的衍生讀本,但有一處大不同:《水滸傳》裏,好漢動輒呼喝,要大塊牛肉切來吃;而《金瓶梅》全書隻出現了一次“牛肉”字樣,還是文嫂一並切了“豬羊牛肉”讓大家吃。
這是因為宋時官府禁止私宰牛。《水滸傳》裏都是荒村野店、江湖好漢,天高皇帝遠,就吃牛肉;《金瓶梅》描寫的則是清河縣裏的城市居民,光天化日就不太好吃牛肉了。
按《金瓶梅》來看,豬肉似乎在明朝更受歡迎了。北宋的蘇軾在黃州吃豬肉,認為“貴人不肯吃,貧人不解煮”,所以要“淨洗鐺,少著水,柴頭罨煙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時他自美”。那就是文火慢燉了。
可是《金瓶梅》裏的情形更妙:西門慶的三個老婆潘金蓮、孟玉樓和李瓶兒下棋打賭,李瓶兒輸了,叫人買了豬頭、豬蹄和一壇酒,讓心比天高的宋蕙蓮來燒。宋蕙蓮燒豬頭,手法精妙,堪稱範本:一大碗油醬,拌上茴香作料,把鍋扣定了,一根柴火下去,燒得豬肉皮脫肉化、五味俱全。我尋思這扣定鍋的做法應該有類似高壓鍋的效果。
妙在潘金蓮、孟玉樓、李瓶兒這種深宅大院人家,並不挑肥揀瘦,豬頭肉配蒜,大快朵頤。《金瓶梅》雖寫宋朝,風情卻是明朝的。大概那會兒商人的媳婦們規矩還不重,也不造作,大模大樣吃酥爛的豬頭肉也吃得很高興。
家常吃豬頭肉是一回事,吃排場又是一回事。比如說,西門慶早飯吃個粥就這麽講排場:四個鹹食、十樣小菜兒、四碗燉爛——一碗蹄子、一碗鴿子雛兒、一碗春不老蒸乳餅、一碗餛飩雞兒。銀鑲甌兒粳米投著各樣榛鬆栗子果仁、玫瑰白糖粥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