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近代史

再論近百年的外交

我在本刊第四期發表的《百年的外交》一文竟引起了少數讀者的誤會,其中最要緊的是鄧公玄先生。這頗出於我的意料之外。讀者對於我的史學試作有所批評,這當然在我的意料之中,而且是我所歡迎的。史學是種很困難的學問,史評和史論尤其困難。專家集畢生精力的著作,在著者的主觀中,或者是不朽之作,然而在史學上,往往仍不過是一種試作。但是鄧先生對我的不滿大半在於文外問題,而且大半是誤會,不是學術的批評。在他的結論裏,他這樣說:

末了,我認為蔣氏《百年的外交》一文,對於過去史實的判斷如何還是小事,因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且“士各有誌,不可相強”。

鄧先生把過去史實的判斷作為小事,而於“小事”以外提出些無關的問題來與我爭辯。我覺得我們不能把史實的判斷作為小事,並且關於史實的判斷不能“士各有誌”。曆史是種科學,研究曆史就是探求真理,與“誌”有什麽關係?我們要探求史理,還能於史實之外去求嗎?離開事實而去發空泛議論,充其量不過得一篇好八股文章。所以我對於鄧先生的議論不能不答複,而我的答複又不能不以史實的判斷為主。

在入正題之先,我應該簡單地解釋鄧先生因文外的問題而發生的誤會。鄧先生急於要知道我為什麽在這個時候要發表這樣一篇文章。譬如,他開始引了我論琦善和袁世凱的兩段文章以後,他就問:

看了這兩段文章,我們不說蔣氏替琦善、袁世凱二人翻案為不當,隻是要問為什麽要在這個時候特地替他們翻案?

在他的結論裏,他有這樣的質問。我想鄧先生的誤會完全由於他不知道我平素生活的習慣。我在民國二十四年(1935)未入政府以前,差不多有十五年的工夫專門研究“百年的外交”。這文的內容,我用不同的方式,向南開大學的學生講過三遍,向清華的學生講過五遍,向北大的學生講過兩遍。關於琦善的那一段,我於民國十九年(1930)在《清華學報》發表過專文,以後又在美國的《近代史學報》討論過,在英國倫敦大學和牛津大學講演過。關於李鴻章的高麗政策,我也用中文、英文發表過無數次的論文。我入政府以後,仍想把研究曆史作為我的副業,也可以說我的娛樂。在政府規定研究曆史是一種不正當的娛樂以前,我覺得我可以時常繼續這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