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鴉片戰爭以前,廣州與外國人通商已經有三百多年,好像廣州人應該比較多知道外國的情形,比別處的中國人應該更能與外國人相安無事。其實不然,五口通商以後,唯獨廣州人與外國人感情最壞,衝突最多。此中原因複雜。第一,英國在廣州受了多年的壓迫,無法出氣,等到他們打勝了,他們覺得他們出氣的日子到了,他們不能平心靜氣地原諒中國人因受了戰爭的痛苦而對他們自然不滿意,自然帶幾分的仇視。第二,廣東地方官商最感覺《南京條約》給他們私人利益的打擊。在鴉片戰爭以前,因為中外通商集中於廣州,地方官吏,不分大小,都有發大財的機會。《南京條約》以後,他們的意外財源都禁絕了,難怪他們要恨外國人。商人方麵也是如此。在戰前,江浙的絲茶都由陸路經江西,過梅嶺,而由廣州的十三行賣給外國人。據外國人的估計,伍家的怡和行在戰前有財產八千多萬銀元,恐怕是當時世界上最富的資本家。《南京條約》以後,江浙的絲茶,外國人直接到江浙去買,並不經過廣州。五口之中,上海日盛一日,而廣州則日趨衰落。不但富商受其影響,就是勞工直接間接受影響的都不少,難怪民間也恨外國人。
仇外心理的表現之一就是殺外國人,他們到郊外去玩的時候,鄉民出其不意,就把他們殺了。耆英知道這種仇殺一定要引起大禍,所以竭力防禦,絕不寬容。他嚴厲地執行國法,殺人者處死,這樣一來,士大夫就罵他是洋奴。他們說:官民應該一致對外,哪可以壓迫國民以順夷情呢?因此耆英在廣東的地位,一天困難一天。
在廣東還有外國人進廣州城的問題。照常識看來,許外國人到廣州城裏去似乎是無關宏旨的。在外國人方麵,不到廣州城裏去似乎也沒任何損失。可是這個入城問題竟成了和戰問題。在上海,就全無這種糾紛。《南京條約》以後,外國人初到上海的時候,他們在上海城內租借民房,後來他們感覺城內街道狹小,衛生情形也不好,於是請求在城外劃一段地作為外國人居留地區。上海道台也感覺華洋雜處,不便管理,乃劃洋涇浜以北的小塊地作為外國人住宅區。這是上海租界的起源。廣州十三行原在城外,鴉片戰爭以前,外國人是不許入城的。廣州人簡直把城內作為神聖之地,外夷倘進去,就好像於尊嚴有損。外國人也是爭意氣:他們以為不許他們入城,就是看不起他們。耆英費盡苦心調停於外國人與廣州人民之間,不料雙方愈鬧愈起勁。道光二十七年(1847),英國人竟兵臨城下,要求入城。耆英不得已許於二年後準外國人入城,希望在兩年之內,或者中外感情可以改良,入城可以不成問題。但當時人民攻擊耆英者多,於是道光調他入京,而升廣東巡撫徐廣縉為兩廣總督。道光給徐的上諭很清楚地表示了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