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對於夢的看法,和中年後對於夢的看法大不相同,甚至相反。
很小的時候,大約五六歲以前,好像是不做夢的,或者是做了就忘記的。那時候還不知人事,完全任天而動。饑則啼,飽則喜,樂則笑,倦則睡。白天沒有什麽妄想,夜裏也不做什麽夢;就是做夢,也同饑飽啼笑一樣地過後即忘。七八歲以後,我初入私塾讀書,方才明白知道人生有做夢的一件事體。但常把真和夢混在一起,辨不清楚。有時做夢先生放假,醒來的時候便覺歡喜。有時做夢跟鄰家的小朋友去捉蟋蟀,次日就去問他討蟋蟀來看。這大概是因為兒時對於自己的生活全然沒有主張或計劃,跟了時地的變化和大人的指使而隨波逐流地過去,與做夢沒有什麽分別的原故。
入了少年時代,我便知道夢是假的,與真的生活判然不同。但對於做夢這一件事,常常覺得奇怪而神秘。怎麽獨自睡在床裏會同隔離的朋友見麵,說話,遊戲,又跑到很遠的地方去呢?雖然事實已證明其為假,但我心中還是想不通這個道理。做了青年,學了科學,我才知道這是心理現象的一種,是完全不足憑的假象。我聽見有人罵一個乞丐說:“你想發財,做夢!”又聽見母親念的《心經》中有一句叫做“遠離顛倒夢想”,更知世人對於夢的看法:做夢是假的,荒唐而不合情理的。所以乞丐想做官發財類於做夢。所以修行的人要遠離顛倒夢想。真的事實和夢正反對,是真的,切實而合乎情理的。
我在三十歲以前,對於“真”和“夢”兩境一直作這樣的看法。過了三十歲,到了三十五歲的今日,―《東方雜誌》向我征稿的今日,―我在心中拿起真和夢兩件事兒來仔細辨認一下,發現其與從前的看法大不相同,幾成正反對。從前我同世人一樣地確信“真”為真的,“夢”為假的,真偽的界限判然。現在這界限模糊起來,使我不辨兩境孰真孰假,亦不知此生夢耶真耶。從前我確信“真”為如實而合乎情理,“夢”為荒唐而不合情理。現在適得其反:我覺得夢中常有切實而合乎情理的現象。而現世家庭、社會、國家、國際的事,大都荒唐而不合理。我深感做人不及做夢的快適。從前我讀到陸放翁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