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全4冊)

第二章 哲學與人生

前次承貴會邀我演講關於佛學的問題,我因為對於佛學沒有充分的研究,拿淺薄的學識來演講這一類的問題,未免不配;所以現在講“哲學與人生”,希望對於佛學也許可以貢獻點參考。不過我所講的有許多地方和佛家意見不合,佛學會的諸君態度很公開,大約能夠容納我的意見的!講到“哲學與人生”,我們必先研究他的定義:什麽叫哲學?什麽叫人生?然後才知道他們的關係。

我們先說人生。這六月來,國內思想界,不是有玄學與科學的筆戰麽?國內思想界的老將吳稚暉先生,就在《太平洋》雜誌上發表一篇《一個新信仰的宇宙觀及人生觀》。其中下了一個人生的定義。他說:“人是哺乳動物中的有二手二足用腦的動物。”人生即是這種動物所演的戲劇,這種動物在演時,就有人生;停演時就沒人生。

所謂人生觀,就是演時對於所演之態度,譬如:有的喜唱花麵,有的喜唱老生,有的喜唱小生,有的喜搖旗呐喊;凡此種種兩腳兩手在演戲的態度,就是人生觀。不過單是登台演劇,紅進綠出,有何意義?想到這層,就發生哲學問題。哲學的定義,我們常在各種哲學書籍上見到;不過我們尚有再找一個定義的必要。

我在《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上所下的哲學的定義說:“哲學是研究人生切要的問題,從根本上著想,去找根本的解決。”但是根本兩字意義欠明,現在略加修改,重新下了一個定義說:“哲學是研究人生切要的問題,從意義上著想,去找一個比較可普遍適用的意義。”

現在舉兩個例來說明他:要曉得哲學的起點是由於人生切要的問題,哲學的結果,是對於人生的適用。人生離了哲學,是無意義的人生;哲學離了人生,是想入非非的哲學。現在哲學家多憑空臆說,離得人生問題太遠,真是上窮碧落,愈鬧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