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全4冊)

第三篇 當代哲學 實用主義 第一章 皮爾斯實用主義的肇始者

一、觀念的意義在於產生實際效果

我們在第一章裏說,美國人萊特要把達爾文的學說和一般的哲學研究連貫起來。這個萊特在美國劍橋辦了一個“哲學學會”,這個會就是實用主義的發源之地。會員皮爾斯(1839~1941)在1873年做了一篇《科學邏輯的說明》,這篇文章共分六章,第二章是《如何能使我們的思想清楚明白》。

這兩個標題都很引人注意,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實用主義最初的宗旨,是用科學方法把我們所有的思想、觀念、概念講明白,弄清楚。

皮爾斯是一個大科學家,他的方法是一種“科學實驗室的態度”,用一種思想所能產生的效果來評判這種思想的價值。他說,“無論你對一個實驗科學家講什麽,他總要驗證一下,看看是不是能產生效果。你對他講的任何觀點,他都默認:隻要試驗一下,就一定會產生某種效果。否則,他就不知道你在說什麽”。皮爾斯平生隻遵守這個態度,所以,

一個觀念的意義,完全取決於那個觀念在人的行動上所產生的效果。凡試驗不出什麽效果來的東西,必定不能影響人的行動。不管承不承認某種觀念,我們都能找到它各自產生的不同效果,那就得到這個觀念的全部意義了。除了這些效果之外,沒有別的意義。這就是我所主張的實用主義,更準確地說,是“實效主義”。

他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說,一切有意義的思想都會發生實際效果。這種效果就是思想的意義。若問思想有無意義或有什麽意義,隻要得到思想所能產生的實際效果;隻要問若承認這種思想有什麽效果,不承認又有什麽效果。如果不論承不承認這種思想,都不發生什麽影響,都沒有實際分別,不產生任何實際效果,那就可以說,這個思想全無意義,不過是胡說的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