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的婚禮
【原文】
維鵲有巢[1],維鳩居之[2]。
之子於歸,百兩禦之[3]。
維鵲有巢,維鳩方之[4]。
之子於歸,百兩將之[5]。
維鵲有巢,維鳩盈之[6]。
之子於歸,百兩成之[7]。
【賞析】
我們可以從詩句的描述中,想象出一場壯觀的嫁女場麵:載滿彩禮的一列列大車,盛大的迎親隊伍前呼後擁,吹吹打打,異常喜慶。過去的禮儀檔次,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人們以彩禮的多少來判斷結親者身份地位的高低貴賤。從這一意義上來看,財物、規格就變成了一種符號,財物本身的價值如同主人的名片一般。如此大的規模,論身份地位,決不是尋常人家嫁女兒。《毛詩序》說:“《鵲巢》,夫人之德也。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鳲鳩乃可以配焉。”認為此詩寫的是國君的婚禮。而朱熹《詩集傳》中說:“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後妃之化,故嫁於諸侯,而其家人美之。”認為此詩寫的是諸侯的婚禮。從詩中描寫的送迎車輛的規模可以看出,應該是貴族的婚禮。
詩歌共分三章,每一章開篇都以鳩占鵲巢起興。喜鵲造好了巢,布穀住了進去,這是現實中此兩種鳥間自然的現象。《齊詩》曰:“鵲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鳩因成事,天性然也。”從中可知,女子出嫁,住進夫家,此種男娶女嫁在當時被認為是人的天性,就如同布穀居鵲巢一般。方玉潤說:“鵲巢自喻他人成室耳,鳩乃取譬新昏人也;鳩則性慈而多子。”
《曹》之詩曰:“‘ 鳩在桑,其子七兮’。凡娶婦者,未有不祝其多男,而又冀其肯堂肯構也。當時之人,必有依人大廈以成昏者,故詩人詠之,後竟以為典要耳。”(《詩經原始》)詩中也非常明確地點明了成婚的時節。鄭箋說:“鵲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這也是當時婚嫁的季節。陳奐說:“古人嫁娶在霜降後,冰泮前,故詩人以鵲巢設喻。”(《詩毛氏傳疏》)詩的每一章的前兩句寫布穀占據鵲巢分別使用了“居”、“方”、“盈”三個字,這也就是一種數量上的遞進關係。“方”是指比並而住;“盈”是指住滿為止。因此全詩三章並不是簡單地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