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舉**平南方,也為了讓馮國璋刮目相看,段祺瑞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再多借些外債,籌足餉械,派遣十萬雄師平南。於是,段授意曹汝霖、陸宗輿二人再去借款。曹汝霖現任交通總長兼財政總長,陸宗輿是浙江海寧人,遊學日本,畢業於法政學校,回國後輾轉遷擢,累居顯要。民國成立後,陸先後任國務院秘書及駐日公使、幣製局總裁等職,宦囊充裕,多財善賈,並與日商合辦中華匯業銀行,做該行總經理。曹、陸兩人同是親日派,與駐日公使章宗祥一個鼻孔出氣。這次奉命借債,曹、陸自然電告章宗祥,內外一起張羅。東鄰日本極為慷慨,隻要曹、陸、章與他籌商,無不答應,隻是抵押需要穩固,信貸契需要嚴密,這兩事辦好了,便有幾千萬的銀元源源接濟。日本到底有何用意,肯這樣替民國騰挪,苦心經營呢?從民國七年六月開始到九月,中國政府共向日本借款五次:
第一次,以吉林、黑龍江兩省全境森林礦產為抵押,向日本興業、朝鮮、台灣三銀行借款三千萬元。
第二次,以鹽稅餘款為抵押,向日本銀行團借第二次善後借款一千萬元。
第三次,以吉會鐵路所屬的一切財產和收入為抵押,向日本興業銀行、台灣銀行、朝鮮銀行,以修建鐵路為名借款一千萬元。
第四次,以滿蒙四路鐵路所屬的全部財產和其收入為擔保,向日本三銀行再借鐵路款兩千萬元。
第五次,以從山東濟南到直隸順德間,及由山東高密到江蘇徐州間的鐵路為抵押,向日本興業、朝鮮、台灣三銀行借順徐鐵路款兩千萬元。
以上各種借款契約,各備中、日文兩份,政府、銀行互執一份。合同中規定,若將來雙方發生疑議時,應取日文條約,不適用中文條約。曹、章、陸三人隻管借款到手,根本不管有何隱患,所以日本人如何說,他們便如何做。此外,還有製鐵借款、參戰借款等大約數十萬到上百萬借款,有的向日本借,有的向英、美等國借,還有少數借款無從查明。隻要能實現段祺瑞平南的目的,什麽森林、金礦、鐵路全部都可抵押出去。怎奈南軍堅持到底,誓與北方抗拒。一幫軍閥議員聯合起來,先由議員選定會所,組織非常國會與軍閥溝通意見,訂立軍政府組織綱目,並按大綱第三條“軍政府應從非常國會中選出政務總裁七人,組織軍政會議,行使職權。”,投票選舉出唐紹儀、唐繼堯、孫中山、伍廷芳、林葆懌、陸榮廷、岑春煊七人為政務總裁。後來,孫中山辭去大元帥一職離開廣東,前往日本;唐紹儀有事去了別的地方,沒有就職;所以由岑春煊、伍廷芳等人製定政務會議條例及政務會議內部附屬機關條例。民國七年五月二十日選出政務總裁,七月五日宣告軍政府成立。從此,南北兩方勢成對峙,段總理強烈的統一願望,反而導致了更大的決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