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希齡,湖南鳳凰人,堪稱一代奇才,人稱熊鳳凰。此時他來京任職,唐總理正好把借款的事交給他辦理。熊希齡明知這是個燙手山芋,但既然做了財政總長,理應接手,便隻好答應了。唐總理隨即函告銀行團:“借款事宜此後統歸財政總長一手辦理。”於是,銀行團與熊總長開始了新一輪談判。熊總長憑著三寸不爛之舌,詳述了財政計劃,以及大宗款項的用途與償還方法。銀行團代表答應先付墊款若幹,再議大宗借款問題。但要求在遣散軍隊時,選派外國軍官監督執行。經熊總長再三辯論,不斷磋商,最終商定:中外各派核計員監督,每次開支都由財政部先列清單,送交核計員查核無誤,雙方簽押後,再向銀行開支。隻是銀行團答應先付三百萬兩,分作南北暫時墊款,支放軍餉。但仍須由洋關稅司間接監視,以證事實。至於大宗借款問題,必須等倫敦會議後再作解決。
當下,熊總長前往參議院,跟各議員討論此事。議員眾說紛紜,但沒有表決。熊總長返回內閣後,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定墊款合同七章。之後,交由參議院議決。經過幾天的商議,最後議長宣布意見:“墊款,既屬目前急需,不能不表示同意。但合同七條所訂核計員查對、稅務司監視,有損國權,應由政府與銀行團再行磋商。挽回一分是一分,不必拘泥某條某句,使政府有伸縮餘地。”唐、熊兩人正巴不得參議院中有此一語,於是便將彼此為國的套語敷衍了銀行團幾句,就算完成了任務。
過了幾天,從江南方麵來了兩份文書,一份呈遞總統府,一份交參議院,內稱:“墊款章程表麵上是監督財政,實是監督軍隊,萬不可行,應即責令熊總長取消草約”,書末署名是南京留守黃興。接著,江西、四川等省也來電反對。袁總統置之不理,參議院也冷眼相看,隻有這位熊鳳凰不是被人咒罵,就是惹人譏評。於是,他擬了一個電稿,拍致各省:“……此等勉強辦法,實出萬不得已。今雖撥款三百萬兩,稍救燃眉……公等如能於數月內設法籌足,使每月有七百萬之軍餉,即可將銀行團墊款借款,一概謝絕。希即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