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官韓本用等人拿住莽漢之後,將他綁到東華門,由指揮朱雄收監。過了一晚,皇太子將事情上報,朝廷命巡城禦史劉廷元秉公審訊。劉廷元提出當場審問罪犯。那罪犯自稱是薊州人,姓張名差。除了這兩句之外,說話顛三倒四,無從查究。劉廷元看他瘋瘋癲癲,就再三誘供。他卻總是信口亂說,什麽吃齋,什麽討封,以至於問了好幾個時辰,都沒得到什麽有用的線索,惹得劉廷元厭煩起來,當即退了堂,奏請派人另審。
朝廷又派刑部郎中胡士相、嶽駿聲等人複審,張差似乎清醒了一點,供稱:“李自強、李萬倉等人燒了我的柴草,我氣憤難忍,就想到官府告狀。四月份我來到京城,從東門走進來,找不到路,就改往西走,遇見兩個男子,他們給了我一根棗木棍,說拿著這個可以申冤。我一時瘋迷,闖入宮中,打傷守門衛兵,走到前殿的時候就被抓住了。”這話說得模模糊糊,胡士相等人不得要領,難下斷詞,仍隻好照著劉廷元之前的奏折複旨。
當時葉向高因病告退,改用方從哲、吳道南為內閣大臣。二人資曆尚淺,威望不高,不敢多說什麽,就和刑部商議,準備依照宮裏以前的例子,將他斬首。這奏折還沒遞上去,提牢主事王之寀卻有新的線索上報。原來王之寀到獄中發放飯菜的時候,私下裏問張差到慈慶官鬧事的緣由。張差起初不肯承認,後來又說不敢說。王之寀讓左右退下,然後細細盤問。張差這才說:“我的小名叫張五兒。父親名叫張義,已經病故。最近馬三舅、李外父叫我按照一個不知姓名的老公公的吩咐行事,並約好事成之後給我田地。我就跟著他們來到北京,走到一座大宅子。然後一個老公公來了,他請我吃飯,還囑咐我說,你先衝進去,撞著一個殺一個,殺人也不礙事,我們定會救你。吃完飯後,他就帶著我從厚載門進到慈慶宮。守衛阻攔,被我擊傷。後來因為老公公太多,我就被抓住了。”王之寀知道“老公公”三個字是太監的通稱,要查也無從查起,於是問起馬三舅、李外父的名字以及大宅的住處。張差卻又開始答非所問、裝瘋賣傻。王之寀將獄錄詞寫出交給主審官,侍郎張達得知後就說:“張差既沒有瘋也不是狂,他有謀略有膽識。因為擔心受到刑罰而不肯招,欲言又止。請皇上親自審訊,或者派三司會審,一切自然水落石出。”戶部郎中陸大受以及禦史過庭訓接連上疏請求速斷,神宗都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