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會把戰爭中的囚犯當作奴隸,烏托邦人親自上陣抓住的戰俘除外,也不會把奴隸的後代和其他國家原本是奴隸的人當作奴隸。他們的奴隸隻有兩種,一種是在烏托邦犯了重罪而被責令充當奴隸的人;另一種更為普遍,是曾經在其他國家因為犯罪而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商人用低價把他們買過來,甚至在有些地方可以免費得到這些犯人。他們必須不停地勞動,而且總是被戴上鐐銬。但這兩種奴隸不同的是,烏托邦人對待自己國家的奴隸更加嚴酷:他們認為這一類奴隸比其他的都更可恨,因為他們沒有從自小生活的國家提供的良好教育中汲取養分,卻觸犯法律,讓人遺憾,因此他們更應該被嚴厲處罰。
另一種奴隸是來自貧窮的鄰國的,他們自願來烏托邦當奴隸。烏托邦人對待這些人更好,並且在其他各個方麵他們都和烏托邦同胞享受一樣的待遇,除了他們有繁重的工作以外,但是他們也已經習慣了繁忙的勞動了。並且如果他們之中有人想回到自己的國家,當然,這種人很少,烏托邦人並不會強迫他們留下,也不會讓他們空手而歸。
我已經告訴過你們,烏托邦人是如何悉心照料他們的病人,任何對他們的病情或者健康有益的東西都不會缺少。並且對於那些病情複雜或者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他們會用盡一切可能的辦法來安慰他們,使他們的生活盡可能舒適,他們經常去看望病人並且盡力讓他們感受到痛苦很快就會過去。但當任何人被無法減免的痛苦折磨時,神父和官員就會來勸他們,他們已經不可能恢複正常生活了,繼續活下去對他們自己和所有人而言都是負擔,他們早就應該離開人世了,所以不要繼續讓這種瘟疫蔓延了,既然無法生活而隻能遭受痛苦,還不如選擇死亡。他們保證他們這樣做是為了使人們免受痛苦,換作其他人也應該這樣做,他們死後應該是快樂的,因為這種行為並沒有失去快樂,而是拋卻了生活中的苦痛。他們認為這種舉止不僅是理由充分的,而且符合宗教和虔誠,因為他們遵循了作為上帝意誌的解釋者的神父給他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