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五一年,我的一位好朋友托馬斯·邦德醫生想在費城創立一所醫院(這個計劃十分有益,人們後來將它歸功於我,其實最初提出設想的是他),用來接受和治療無錢看病的患者,不管他們是本州人還是外地人。邦德始終積極而熱情地為這項事業籌款,但這個計劃在美洲還是個新生事物,人們並不了解它,因此並沒有取得什麽進展。
最後,他來到我這裏,對我進行了一番恭維,說少了我的參與,沒有哪項公益計劃會成功。他說:“每當我向別人募捐時,他們總要問,‘這事富蘭克林參與了沒?他是怎麽想的?’當我告訴他們還沒有同你商議時,他們就放棄了捐款,隻是說會再考慮考慮。”於是,我認真地向他了解這項計劃的性質和益處,並且從他那裏得到了滿意的答案和說明。接著,我不但自己捐了款,而且熱心地為他設計募捐的方案。我的做法一般是這樣的:在募捐之前,我會設法圍繞這項計劃在報紙上撰寫文章,好讓人們有一個心理準備。這次他把這個步驟省略了。
一開始,人們紛紛慷慨踴躍地捐資,但沒過多久就越來越少。我看這大概是因為少了議會的幫助,這樣下去是不可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的,於是我提議議會撥款,議會同意了。不過,代表鄉村的議員們卻不讚成撥款,他們反對建設醫院的計劃,認為這僅僅有利於城市人,應該由城市市民支付這方麵的費用,而且他們懷疑城市市民是否也讚同這一計劃。我提出了相反的觀點,認為人們對這項計劃相當支持,籌集到兩千鎊的捐款是不成問題的,但他們卻對此表示懷疑,說我對此高估了。
麵對這個局麵,我想出了一個辦法,請求議會通過一項提案:讓捐款人組成一個社團,並按照他們的要求撥出若幹資金。州議會之所以答應提出這個議案,是因為他們考慮到一旦多數人不讚成它,還可以在議會上將其否決。我的目的則是提出一個重要條款作為附加條件,這個條款是:經本議會決定,該項目的捐款人必須開會選出經理和財務主管,並籌集到若幹基金(把該基金的年利息用於在醫院就診的窮苦病人的住院費、夥食費、護理費、診治費、醫藥費等)。如果議長對籌集到的資金數額感到滿意,那麽議長應將這項提案視為合法,並簽發命令通知州金庫支付兩千鎊。這筆錢可在兩年內付清,用來支付醫院的創立、修建、裝備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