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一紙公文,下達了征兵75000人的命令。於是,全國掀起了一股愛國熱潮。廣場上,大廳裏,總能看到各種集會人滿為患,彩旗飛舞,禮花綻放;四處響起激昂的樂曲,人人發表壯烈的演講。男人們丟棄筆杆和鋤頭,紛紛投軍。僅僅10周,已經有109000人應征入伍。新兵們引吭高歌:
約翰·布朗身已死,靈魂卻永遠在戰鬥。
那麽,該由誰率領這支軍隊呢?大家首推羅伯特·E·李,他是當時公認的軍事天才,盡管他是個南方人。於是林肯任命他為聯邦軍的總司令。如果當時李能接受這樁委任,那麽這場戰爭恐怕就要改寫了。
李曾十分認真地考慮過這件事,他跪在地上雙手合十,虔誠地誦讀《聖經》和祈禱;他曾徹夜難眠,以至於在臥室的房間踱著步子思索怎麽做才是正確的。他跟林肯大多數時間都意氣相投,而且他也憎恨奴隸製,很早就給自己家中的黑奴恢複了自由身;他熱愛聯邦的程度不比林肯差;他堅信聯邦的永恒,而南方的獨立隻是一時的顛覆;他認為他所熱愛的國家不應該再承受這巨大的災難了。
但問題在於,李終究是弗吉尼亞人,驕傲且尊貴,他應該將自己州的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兩百多年來,他的祖輩們在這裏被殖民,而後建立起自己的家園。他的父親是追隨華盛頓打天下的“輕騎手哈裏·李”,而後成為弗吉尼亞州的州長。這位州長對兒子的教育就是愛“州”勝於一切,包括聯邦。
當弗吉尼亞宣布投身南方時,李十分平靜地說:“我不能領導一支軍隊來對抗我的親人、孩子和故鄉。我當同我的人民同甘共苦。”
這個決定大概將內戰延長了兩到三年。
那麽,還有誰能成為林肯的左膀右臂呢?那時,作為聯邦軍隊總司令的溫菲爾德·斯科特將軍已是遲暮之年。1812年時,他因蘭迪那場漂亮的勝仗而名揚四海,但如今已是1861年,時隔49年。他已經進入了衰退期,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智上,年輕時的那種動力和勇氣早已經**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