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聯邦調查局工作的那幾年,有一段時間我在全世界各地出差,協助處理跨國犯罪。有一次我去非洲的坦桑尼亞,遇到了一個從費城某個小鎮出發周遊世界的流浪者考爾德。他大概有7年多的時間一直過著流浪的生活,徒步、搭車、騎行……扔掉了移動電話,帶著全部的積蓄,也不再跟家人聯係。
當我問他,處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也不了解新聞,對自己的家鄉還有什麽印象時,考爾德淡淡地笑了笑,說:“很多事情都忘記了,記不起來了。”
他的故事對我觸動很大,跟他聊了很久才分開。回到酒店,我把這件事講給哈羅德聽。哈羅德不屑地說:“他們都是一群拋棄現實的人。因為接受不了失意的生活,才采取這種極端的方式,用流浪的方式讓自己忘記現實中的痛苦。”
老上司的這個觀察角度給了我另一種參考和收獲。拋開家人獨自去流浪的人,多數是出於什麽原因呢?也許他們已經取得了世俗的成功,曾經是非常有錢的人,但一定有某種原因,使他們厭棄了現實,所以才下定了這麽大的決心。這就涉及不同的心理誘因和思維模式。
第一,憑借自己的能力無法在現實社會中生存,所以選擇了逃避。至少流浪看起來也不是那麽壞,走到哪兒都能被當作有閑情逸致的旅客而受到體麵的招待。
第二,失戀的,或者對感情生活有絕望情緒的。為了擺脫戀人的身影,隻好到處“欣賞美景”,跑到異國他鄉,斷絕與家鄉的聯係,強製自己忘記現實。
第三,投資失敗的,做生意破產的,為了避債而使自己在人間銷聲匿跡。看起來這是一種不錯的方式,但顯然這也是無法麵對現實的表現。
第四,遇到了難題解決不了或者不敢麵對,凡此種種的都屬此列。因為憑借自己一己之力解決不了,幹脆就逃避現實,從自己熟知的世界中消失,覺得誰也找不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