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奉慶親王之命擬定練兵處的章程。他閉門謝客,先起草一個綱要,把最關鍵的東西理清楚,具體的細節和文字潤色則交給張一麐等文案人員去斟酌好了。
袁世凱擬定的章程綱要包括兩大部分:一部分是練兵處機構章程。按他的設計,練兵處設總理大臣一員,當然是奕劻;會辦大臣一員,他要設法確保自己出任;襄辦一員,十有八九是負責訓練京旗的鐵良出任,奕劻讓他參與商議練兵處成立事宜,大約就是此意,當然,朝廷也可能派一名兵部堂官兼差。三大員下麵,設提調一員,負責具體事宜的協調,他心中的人選是徐世昌,因此量體裁衣,對提調的要求特別說明要既善理文牘又懂兵事。
練兵處的辦事機構分為三司,即軍政司、軍令司、軍學司,三司都設正副使各一員。軍政司負責考察官兵,籌備軍需,下麵設考功科、搜討科、醫務科和法律科;軍令司負責運籌機宜,策劃防守,掌握用兵號令等機密事項,下設運籌科、向導科、測繪科、儲材科;軍學司負責各軍操法訓練,管理武備學堂,下麵又設編譯、訓練、教育三科。另外,甲午之戰後,大清水師名存實亡,並無專署管理,但畢竟也是一個重要軍種,因此在軍學司下又單設水師科,臨時負責水師的統籌、規劃。這三司的正副使,袁世凱的計劃是將北洋三傑王世珍、段祺瑞、馮國璋以及劉永慶等親信安排進去。
袁世凱同時還製定了《練兵處辦事簡要章程》,首先強調軍政命令的權威性。“嗣後提鎮以下各武職遇有頑抗號令,訓練不力,或狃於積習,紀律不嚴者,由臣處查明,先行撤差,一麵參奏懲辦。其有缺額蝕餉者,尤當從重治罪。”不僅可以懲處武職,對各省文職地方官員也有獎懲權,“倘地方督撫以下各文員,遇事掣肘,遷延貽誤,或別存意見,有意阻撓,均足敗壞戎政,即由臣處據實奏參。其有不分畛域,顧全大局,實心任事,竭力維持者,亦當隨時奏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