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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遭遇山體滑坡夫妻同時遇難,相互發生繼承嗎?

【案例】

賈某夫妻利用假期時間去景區度假,卻不幸遭暴雨引發山體滑坡,他們下榻的旅館被泥沙掩埋,夫妻兩人同時遇難,他們的遺產相互發生繼承嗎?

【法律分析】

兩個以上有相互繼承關係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不能確定死亡的先後順序,就無法確定繼承怎樣進行。因此,法律為了解決這種情形下的繼承問題必須推定死亡順序。民法典明確規定,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因此,賈某夫妻倆,輩份相同,則推定他們同時死亡,依照法律規定他們相互不發生繼承,遺產分別由其各自繼承人繼承。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