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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丈夫的婚前財產妻子是否享有繼承權?

【案例】

明某因病去世,兒媳與公婆之間對明某婚前財產如何繼承的問題產生了矛盾。公婆認為兒子的婚前財產都是父母給的,理應還給父母,兒媳沒有繼承權。真的是這樣嗎?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典對遺產範圍的界定可知,無論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隻要屬於被繼承人合法的個人財產,繼承人都享有依法繼承的權利。針對明某父母贈與或給予的財物,在明某生前,父母可以要回;但明某死後,自然轉化為可以被繼承的個人合法財產。因此,明某的婚前財產,雖然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屬於他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妻子當然享有繼承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