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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業主家中被盜,物業公司要擔責嗎?

【案例】

張某家住某小區一樓,客廳外還有 一個小花園。某日,一家人出門探親, 回來後發現家中被盜了,雖然家中沒放現金,但是筆記本電腦、相機,還有金鐲子、 金項鏈等貴重物品都被偷走了。張某第一 時間報了警,警方確認小偷是從一樓的花 園撬窗進入室內行竊的。張某稱出門前已

經特意把門窗都關好了,還囑咐園區的保安,幫忙看著點。另外,張某與小區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明確寫著物業公司有責任維持小區內的公共秩序,做好小區治安、消防等工作,其中包括應在大門附近設立值班崗,實行封閉式管理的約定。業主家中被盜,物業公司要擔責嗎?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當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發生損失的直接原因雖然是因為犯 罪分子入室盜竊,但是由於物業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提供封閉式管 理服務,未對外來車輛或人員進行登記等安保義務,未能認真防範不法分子入室作案,導致張某家中的財產受到損害,故物業公司應在其過錯範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 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 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 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製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