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章某從外地出差回家,根據健康碼監測顯示,他曾開車路過疫情中風 險地區。在章某回家當晚,物業通知他必須居家隔離十四天,不得隨意外出。疫情期間,物業有權要求業主居家隔離嗎?
【法律分析】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廣大物業服務企業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防控措施,積極投入疫情防控,堅守居民小區一線崗位,對於控製社區疫情傳播 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疫情期間,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按照政府發布的各項規定,采取防控措施,要求業主居家不外出,這並不是 無端限製業主的自由,業主應當遵守相關政策規定,依法予以配合。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一款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 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 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 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 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