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案例教程

第四章 女職工的特殊法律規定

蔡雲娟與英科新創(廈門)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 (14)

?【案情簡介】

原告:蔡雲娟,女,漢族。

委托代理人:胡育毅、俞開足,福建閩江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英科新創(廈門)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JOHNGONGLU,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曾春華,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蔡雲娟與被告英科新創(廈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科新創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蔡雲娟委托代理人胡育毅,被告英科新創公司委托代理人曾春華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蔡雲娟訴稱,原告於2008年4月2日進入被告英科新創公司工作,工種為操作工,並簽訂勞動合同,2012年2月原告工種調整為廠務文員。2015年4月1日,原告申請產假至同年7月22日,7月23日按被告規定申請哺乳假。2015年8月23日到期後,又申請一個月事假,至9月25日到期,中秋節9月26日休假到27日,後又申請3天病假9月28日、29日、30日。國慶放假到10月8日,原告去上班,被告要調整原告到車間上班,原告因還在哺乳期,且有產後綜合征,頭會不定期眩暈,不合適到車間上班,就不同意被告意見,雙方產生分歧。10月14日,被告寄送快件,解除與原告勞動合同,10月18日原告收到快件。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原告還處在哺乳期內,被告不得解除與原告的勞動合同。請求判令:一、被告支付原告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經濟損失42000元(人民幣,下同)。二、被告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及返還失業證給原告;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辦理原告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並到海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備案並辦理登記手續。三、被告支付原告2015年9月的工資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