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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究竟哪份遺囑有效

耄耋老人王泰軒和老伴共同生育了兩男兩女,都已結婚生子,四世同堂的一大家子本來其樂融融的,但自從二老的房子列入拆遷規劃後,一家人開始不太平了,四個子女都在算計老人的拆遷補償款。

大女兒王正琴認為,自己每個月都在給父母添置家用物品,經常照顧老人,付出很多,補償款自己至少應該有一半。大兒子王正棋認為,二老一直跟著自己住,是自己在管二老的吃住,補償款理應由自己全部繼承。二兒子王正書和小女兒王正畫說,我們也不和哥哥姐姐爭,但屬於自己的別人也休想拿走。

二老看著兒女為了自己的那部分財產吵得不可開交,為了避免他們二老去世後子女們爭財產,二老來到公證處,做了公證遺囑:自己房產的拆遷款以後由大兒子王正棋全部繼承。4人一看父母辦了遺囑公證,也就沒再繼續爭執。二老以為財產糾葛風波已經過去,但卻沒想到事與願違。

大兒子夫妻兩人認為,反正拆遷款都是自己的了,對父母的態度日漸惡劣,不僅對二老的衣食住行漠不關心,就連老人生病了也不聞不問。如此過了一年多,二老很是傷心,終於拿定主意,剛過完2021年的元旦,曾做過老師的二老拿出紙筆,寫下一份遺囑,載明拆遷所得的補償款,由四個子女平均分配。遺囑立好後,二老將遺囑交由小女兒王正畫保管。

沒過幾天,二老相繼去世。剛過完“頭七”,拆遷辦通知去領房屋拆遷補償款40萬元。4個子女來到拆遷辦,都要求領款。

大兒子認為,根據父母生前做的公證遺囑,40萬元的補償款理應由自己全部繼承;其餘三人卻認為,應當按照父母最後的自書遺囑來平均分配,每人10萬元。拆遷辦協調了幾次,四人都各不相讓,拆遷辦隻好讓他們向法院起訴,然後根據法院的判決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