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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停車開車門,大意釀慘禍

開車門前,你會先看看車外的情況嗎?你會先看看側後方有無來車嗎?雖然“開車門”隻是個小動作,可有人在開車門的那一瞬間,因為沒有查看車外情況就貿然開門,結果給他人和自己帶來嚴重的傷害。

2019年3月的一天下午,方偉一個人開著自己的“長安”轎車到鄉下辦事。出城幾公裏後,就聽見車子輪胎的聲音不對,好像掛上了什麽東西。於是靠邊停車,打算檢查一下。剛打開左側車門正要下車,就聽見“哐”的一聲,一輛電瓶車撞上了車門。

方偉急忙下車,看見電瓶車倒在了路上,旁邊還躺著一個滿臉鮮血的婦女,已經不省人事了。

方偉連忙打電話報警,呼叫救護車。不幸的是,那個騎電瓶車叫王素花的婦女,被送到醫院後卻沒有搶救過來,當晚就去世了。

交警部門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是由於方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未確保安全文明駕駛、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的,方偉承擔全部責任,王素花不承擔責任。由於是全責,並且造成一人死亡,方偉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查辦。

隨後方偉積極賠償了王素花親屬各項損失,親屬也表示諒解。後經審理,法院認為,方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對事故負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鑒於方偉投案自首,認罪認罰,積極施救、賠償,取得了受害人親屬的諒解,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根據《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很多人以為隻有駕駛員才可能犯交通肇事罪,機動車隻有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實這是錯誤的,法律並未對交通肇事罪的主體作出特殊限定,非交通運輸人員也可以成為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機動車在停止的狀態下也可能發生交通事故而構成交通肇事罪。比如,案例中的方偉,雖然他駕駛的轎車已經不再行駛,但是他沒能確保安全文明駕駛,開關車門時妨礙了其他車輛的通行,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使王素花死亡,構成了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