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百姓身邊的法律事兒

60.自助結賬故意漏掃商品,刑事處罰逃不掉

梁慧君50歲退休後就從郊外搬到城裏與兒子一家住在一起,承擔起照顧孫子的“擔子”。梁慧君愛貪小便宜,住在郊外的時候,幾乎每次去菜市場買菜除了“瘋狂砍價”外,還會在付款之後“強行順走”攤販的小蔥小蒜,在菜市場是“出名”的人物。

搬到城市裏居住後,在兒媳婦的陪同下,轉了幾回,梁慧君就了解到小區旁的生鮮超市售賣的蔬菜肉類物美價廉,不僅路程比去菜市場近多了,而且還比菜市場幹淨衛生。於是,梁慧君便每次都去這家生鮮超市買菜。後來,隨著手機支付越來越便捷,梁慧君在兒媳婦手把手地教練下,開始使用超市裏自助掃碼付款的機器來付款。

有一天,梁慧君同往常一樣去生鮮超市買菜,還是采用自助掃碼付款結賬。回到家之後,她發現超市購物小票上沒有顯示其裝在購物袋的牛肉,但是自己卻還順利地把牛肉給提回家了。這可把平時就愛貪“小便宜”的梁慧君給樂壞了,於是她心裏便萌生了“省財之道”:此後去超市買菜,就故意漏掃一些商品,反正超市也不會發現,長期下去,可以“省下”很大一筆開銷。於是,梁慧君“說幹就幹”,此後兩個月的時間裏,她前前後後使用這種“省錢”伎倆11次都沒被發現,這讓梁慧君是越發得意忘形。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很快超市在定期盤點出現損耗異常後,調取現場監控錄像進行盤查,對異常顧客進行特別關注,發現了梁慧君的這種行為,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在立案偵查後,以涉嫌盜竊罪將梁慧君刑事拘留。

法院審理認定,梁慧君的盜竊數額雖然並未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是其11次盜竊的行為符合多次盜竊的認定標準,應當以涉嫌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判決其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