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百姓身邊的法律事兒

第三編 勞動法案例

76.上班玩遊戲被辭退,正當合法

馬大明工作上一帆風順,三十多歲就成了公司的部門經理,手底下有好幾個得力員工,平時要把工作安排下去,兄弟們總能超額完成。所以馬大明自己要做的工作就不多,上班的空閑時間也就多了。百無聊賴,馬大明就玩上了遊戲。他想:反正我該辦的事兒都辦完了,打一把“王者”又不用多少時間,不耽誤公司的事兒。

“馬總,這個合同您看一下?”小李捧著一疊文件走進了馬大明的辦公室。

馬大明正抱著手機打遊戲呢,聞言頭也不抬,說道:“放這兒吧。”

小李把文件放下,提醒道:“馬總,客戶在外麵等著呢,您看……”

馬大明不耐煩道:“知道了,讓他等幾分鍾!”

小李隻好退了出去。過了十幾分鍾,馬大明把遊戲打完了,這才拿起文件看了起來。

這樣的場景,每隔幾天就在馬大明辦公室上演。馬大明自認為自己從來沒有耽誤公司的事兒,而且自己盡職盡責地把工作搞得井井有條。

這一天,主管勞動紀律的人事部主管趙經理找到馬大明談話,反而被馬大明嗆了一通。“我和你平級的,大家都是部門主管,你憑什麽來管我?我打遊戲怎麽了?我是業績沒達標,還是工作出紕漏了?”

趙經理勸說:“您這影響不好。企業畢竟是工作的地方。您看您,每天就非得在辦公室打遊戲嗎?”

馬大明還是那句話:“我沒耽誤公司的事兒!”

趙經理勸說:“這不是耽誤不耽誤的事兒,這是紀律問題。勞動紀律規定了,上班時間不能玩遊戲。您是主管,你得起帶頭作用。”

“什麽破紀律?你以為這是國企還是機關單位啊!咱們這是私營企業!懂不懂?私營企業有什麽紀律?”

私營企業當然是有紀律的。這家企業有厚厚的一本《員工手冊》,規定了員工各個方麵的勞動紀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公司最終決定解除與馬大明的勞動合同。馬大明不服氣,堅持認為自己沒有耽誤工作,業績月月達標,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並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了仲裁申請,要求公司賠償其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但仲裁部門經過審理,認為公司並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