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證無照的單位上班受了傷,單位沒有買保險,老板又不賠,職工怎麽辦呢?杜曉峰就遇到了這樣的難事。
2019年4月,杜曉峰經人介紹來到“滴滴香榨油坊”打工,“滴滴香榨油坊”老板李慶國法律意識淡薄,一直沒有領辦營業執照,也沒有與杜曉峰簽訂勞動合同,更沒有為杜曉峰購買社保。
杜曉峰的工作主要是把油菜籽倒進榨油機,他工作認真勤懇,李慶國也從未拖欠過工資。但不幸的是,兩個月後的一天,杜曉峰在倒油菜籽的時候右手被榨油機絞傷,住院治療了30多天才治愈,卻落下了殘疾,鑒定為八級傷殘。
杜曉峰認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傷的,是工傷,要求李慶國承擔賠償責任。李慶國雖然支付了全部醫療費用,但拒絕再付傷殘賠償金。杜曉峰無奈之下,向當地政府申請維權。
當地人社局受理了杜曉峰的申請,認定李慶國的行為構成非法用工,勞動爭議仲裁委裁決李慶國向杜曉峰支付一次性賠償金等共計16萬餘元。李慶國不服裁決,起訴到人民法院。
李慶國堅持認為,自己和杜曉峰之間是雇傭關係,雙方不是勞動關係,不應適用工傷的規定進行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雙方沒有簽訂書麵合同,但杜曉峰為李慶國工作並遭受工傷的事實已經由當地人社局認定,法院對此予以認定。根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等規定,李慶國應依法支付杜曉峰一次性賠償金、生活費等合計16萬餘元。
非法用工單位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在非法用工單位上班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單位應按照《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給予一次性賠償。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傷殘職工可以向人社部門舉報,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