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租借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怎麽辦?
徐某和劉某一家是朋友,春節之前,劉某想要借用徐某的麵包車作為回老家的交通工具,出於朋友關係,徐某答應了。
沒想到劉某在回家途中發生了車禍,同迎麵駛來的一輛大巴車相撞,劉某和妻女當場死亡,劉某的兒子和另外幾名乘員受傷,麵包車報廢。
交警認為,事發時劉某駕車駛入對方車道,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大巴車司機承擔次要責任。
但是,劉某的嶽母李某卻將麵包車主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他為劉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買單,替劉某墊付妻女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以及李某生活費等共約 50 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定:徐某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普法課堂
1.什麽是機動車?
機動車是機動車輛的簡稱。一般是指由自帶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不用軌道,可在陸地上行駛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掛車、無軌電車、農用運輸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和運輸用拖拉機以及輪式專用機械車等。
2.機動車輛分為哪幾類?
(1)L 類:兩輪或三輪機動車輛。
(2)M 類:至少有四個車輪並且用於載客的機動車輛。
(3)N 類:至少有四個車輪並且用於載貨的機動車輛。
(4)O 類:掛車(包括半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