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哲學的核心問題,見諸世人常說的一句話,曰“天地良心”,即天道觀與人性論。宋人的天道觀,雖都以“道”為最高概念,但在“道學”的名目下,他們實際探討的問題是頗有差別的:從“元氣”或“氣”的方麵來講“道”的,旨在探討宇宙的原初物質及“流行”成萬物的統一質料;從“心”的方麵來講“道”的,則是探討“道”體之所以能夠住世的原因,即使“道”的存在成為對人的存在;從“理”的方麵來講“道”的,情形又可分為兩種,一是探討宇宙形成的法則、萬物構成的原理與變化的規律,一是探討事物的“所以然之理”,即事物之所以“是”(存在)的原因,其求得的是事物的形而上的本性,存在的根據,而不是其生成、發展的原理、規律。嚴格地說,隻有第四種問題才近於西方哲學傳統中的“本體論”(實當譯為“是論”)問題,即柏拉圖所提出過的真正的形而上學問題。第二種是帶點現代意味的“人與宇宙的關係”問題。至於第一、三兩種,大概相當於西方的“自然哲學”,是居於“本體論”以下的問題。然則,王安石的“元氣”論、張載的“氣”論、邵雍演繹宇宙構成法則的象數體係,甚至程顥揭示萬物總原則的“理”學,等等,都無關於“本體論”。終北宋一世,隻有程頤的“所以然之理”才獲得了柏拉圖用“理念”一詞及其“日喻”來表達過的哲學含義。因此,馮友蘭先生認定這才是探討真正的哲學的核心問題,他就以程子為“道學”的真正創立者。這樣的看法是深刻的,但也未免片麵。因為“道學”是個中國哲學史上的概念,應該根據中國哲學史的實際情形來判斷它要探討的是什麽樣的問題,故我們認為,“道學”應包括對上麵四種問題的探討(或許還有其他的問題),凡對這些問題中的任何一個發表的見解,都可歸入“道學”的範圍。而且,這四種問題之間,也並非絕不相容,北宋人的“道”論也經常出此入彼,不甚確定於某一問題,隻是各有偏向,各自堅執自己在某一問題上的心得罷了。把這四種問題用“理一分殊”的思路攝入一個完整的體係,要待南宋的朱熹,北宋哲學家的情形各有其複雜性,以“博雜”著稱的蘇軾尤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