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性善”論的駁斥
《中庸》的開篇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在這裏,“天命”也就是天道,天道本自然而行,無所謂“命”,但因人也在天道之中,故它體現在人的身上,則對人來說仿佛有所授命,而此授命於人的就是所謂“性”,“性”的實現也就是“道”的體現。從宇宙論方麵說,不僅僅是人,凡存在的一切事物,都在天道中,都是稟有“天命”之“性”的;但道學最終要解決的是關於人的問題,所以自韓愈以來,道學家所討論的“性”概念,主要是指人“性”而言。由於“性”本來就是指天道之所賦予人者,所以說“性”的內容及其實現就是“道”,是不需要論證的,“道在人為性”,是北宋人普遍接受的一個觀念。如果認為“道”是“善”的,那麽“性”也就是“善”的;如果說“道”是不涉善惡的自然之“道”,那麽,“性”也就是非善非惡的自然之“性”。
然而,若謂解決了“道”的問題也就解決了人“性”的問題,卻大謬不然。因為關於“道”、“性”之間的這種循環論證,遠未真正涉及人的問題。人是一個複雜的存在,一旦從人的現實的生存狀態來考察人“性”,問題就不再那麽簡單了。把人所受命於天道者稱為“性”,隻是一步純抽象的演繹。人的身上不可能有這樣的“性”孤獨地存在,存在的是各種具體的生命表現:理智、情感、欲望等,所謂“情”。既然把人的天然稟賦叫做“性”,那麽,就可以預設:一個人把他的“情”絕對真率無忌地發露出來,不受任何限製糾絆,就是“性”的實現、“道”的流行了。然而,人“情”的絕對真率無忌的自然發露,這該是一幅什麽樣的圖景?要在此中體會什麽“率性之謂道”,那就隻好苦笑了。
所以,要對“天命”與“性”的內容加以限製,如《孟子·盡心下》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