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他對蘇軾的態度,王鞏的記載自然不會全屬捏造,但也有相反的記載。如熙寧三年他對司馬光說:“蘇軾非佳士,卿誤知之。”[798]熙寧八年又曾對王安石說:“如蘇軾輩為朝廷所廢,皆深知其欺,然奉使者回輒稱薦。”[799]此處所謂“欺”是指“欺罔”君主,不是細事。但後來,高後卻對蘇軾說:“久待要學士知,此(指提拔蘇軾事)是神宗皇帝之意,當其飲食而停箸看文字,則內人必曰:‘此蘇軾文字也。’神宗每時稱曰:‘奇才!奇才!’但未及用學士而上仙耳。”[800]從蘇軾元豐七年被量移汝州一事來看,高後的話應當也非他人鑿空編來。然則,神宗對於蘇軾的態度,是既懷惱怒,又頗賞識的了。作為一個皇帝,他未嚐沒有克製惱怒而用其才學的懷抱,且也不難明白,蘇軾那些令他惱怒的舉動,不過是反對“新法”,並非對朝廷存有二心。因此,在礙於“國是”還不能起用司馬光時,蘇軾卻在元豐七年得到量移汝州的待遇,從負罪謫居轉為賦閑待用,並在手詔中明言“人材實難,不忍終棄”之意,這是神宗準備錄用舊黨人士的明確表示。他明白舊黨也是一個人才資源,棄之不用本是浪費,隻要自己堅持“國是”不變,舊黨的人才也是可以用來為其“聖政”效力的。
神宗的這種思想動態,蘇軾是不難獲悉的,除了王震、王鞏這條途徑外,他的信息來源並不少,甚至正在執政的章惇也是他的朋友。這樣,政途上幾已走入絕境的蘇軾,如果希望複出,是應當把自己的心態和政見調整到與神宗相一致的。而且,這樣的調整完全是他可以接受的,因為由此而獲起用,並不需以改變“節操”投入新黨懷抱為前提,而不改變“新法”這個“國是”,也不妨礙他“因法以便民”的實踐。就當時情勢來說,隻有通過這樣的調整,他才能重新獲得政治生命。當然,那就要對以前的言行有所“悔過”,把以前反對“新法”的政見改變為:基本上不反對,而施以糾補。對於蘇軾來說,這既是不得不然,也是其思想的發展可以走到的一步。所以,我們認為,蘇軾在謫居期間的“悔過”,亦不全是假的。問題在於,“基本上不反對‘新法’而施以糾補”這樣的政見,蘇軾不曾說出,後來形勢大變,他隻好換成另一種表述:基本上讚成“更化”而維護某些“新法”。他最多說到“校量利害,參用所長”,或者“師仁祖之忠厚,法神考之勵精”這樣兩不偏的綜合的程度。但揆於情理,謫居“悔過”而仍思重出的蘇軾,是應當努力使自己的政見向晚年的神宗靠近的。即便照他後來的說法,也已與熙豐階段的政見不一樣,變化是確實存在的。